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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能让好人落泪!”四川自贡,街道办见一智力残疾男子未婚无子女,父母、弟弟先后去世、无人照顾,便每个月给男子的姨妈100元让男子的姨妈照顾男子。
男子的姨妈照顾了男子不到1年,男子便因病去世,给男子办理完后事后,得知男子不仅留下一套房产还留下35万余元存款,欲继承男子的遗产,因负责民政等工作的一事务所认为男子的遗产应当全部收归国家,男子的姨妈遂将事务所告上法庭。
这事儿让人不禁想问:领了街道办的补贴照顾人,还能算“扶养”吗?
有人觉得拿钱办事天经地义,可法院为啥判给姨妈10万?
说白了,法律认的是情分不是交易!
就像隔壁张大妈说的:“你给邻居老人送饭,哪怕街道每天补你5块钱,难道送的不是一口热乎饭?”法院这次判得挺明白——钱能算清,情分算不清!
哪怕照顾时间短,那也是实打实端茶倒水、擦身喂药。
要我说啊,这判决既没让国家吃亏,又没寒了亲戚的心,两头都顾上了!举报